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期货资讯 2023-04-11 14:15

【导读】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2年2月28日,启迪环境科技发………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2228,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616日至831日在启迪环境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你公司作为启迪环境持股5%以上股东,因执行司法判决通过司法拍卖和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启迪环境7,735.66万股,占启迪环境总股本的5.41%,其中集中竞价处置的200万股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第一项和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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