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期货期权新品种上市

期货资讯 2022-08-02 03:37

【导读】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终于有了根本大法。 尽管我国期货市场体量举世瞩目,长期以来,中国期货行业主要依托《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运行,场外衍生品市场则通过有关部门规章进行规范。这与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不够匹配。业内普遍认为,该法补齐了中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空…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终于有了根本大法。

尽管我国期货市场体量举世瞩目,长期以来,中国期货行业主要依托《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运行,场外衍生品市场则通过有关部门规章进行规范。这与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不够匹配。业内普遍认为,该法补齐了中国期货和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空白,对期货及衍生品行业的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截至2021年底,我国上市期货期权品种数量已达94个。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场累计成交量、成交额均创下历史新高,分别为75.14亿手、581.20万亿元。我国商品期货的交易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有色金属、焦炭、动力煤和黑色建材期货市场。

而今,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将给这个巨大的市场带来怎样的改变?

银河期货首席策略师沈恩贤在直播中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期货及期权新品种上市实行注册制,改变了过去国务院多部委联席审批制。这样一来,新品种的上市时间和流程会明显缩短,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打开空间。

他预计,下一步新的期货及期权品种的上市数量会明显增加,上市速度会加快。尤其是市场上现在还有很多期货品种没有上市期权,而实体企业对期权的需求是非常迫切的。可以肯定的是,未来随着大量的期货及期权品种上市,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覆盖会更加宽泛,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会进一步提升。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17条规定,期货合约品种和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的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由期货交易场所依法报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期货合约品种和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的中止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由期货交易场所决定并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中原期货总经理助理陈建威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有利于丰富期货品种、完善产品结构。他指出:“目前主流大宗商品基本已在期货市场上市,未来一些个性化的品种能否上市,充满想象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7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加快上市。

格林大华期货研究与投资咨询部联席负责人王立力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进一步细分了交易者保护措施,区分普通与专业交易者,并对普通交易者进行合理的倾向保护。当普通交易者与期货公司发生纠纷时,由期货经营机构自证无责,如不能证明,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立力指出,期货和衍生品法还优化了解决期货交易者纠纷的路径,期货交易者不仅是向法院起诉,还可向协会等申请调解。而且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如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推选代表人诉讼。

具体从法律条文来看,该法第51条规定,当期货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纠纷的,期货经营机构负有举证其行为合法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56条规定,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普通交易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并提出调解请求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得拒绝。

第57条规定,交易者提起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期货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沈恩贤介绍:“期货和衍生品法提高了行政罚没款金额。该法规定了对于操纵期货市场或衍生品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期货与衍生品市场,给交易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郑商所红枣高级分析师段淑敏指出,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可避免地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或者遇到极端行情之时,面临一定的披露风险或财务风险。对此,上市公司一定要在利用衍生品工具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主动自查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期货法的严格要求。

记者留意到,从具体的处罚力度来看,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后,操纵期货市场、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此前将大幅提高。

该法第125条规定,操纵期货市场或者衍生品市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26条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27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沈恩贤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从法律层面肯定了我国期货市场30年来的发展,将过去有效保护期货市场健康运行的措施规定都固定下来,从而形成更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层面的行业基本法。这会明显促进实体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力度,提升国内、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的力度,从整个国家层面优化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能力。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昕认为,中国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购买国,但在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上话语权较弱,这与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不高有较大关系。

周昕表示:“海外投资者十分注重期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层级。过去,只有条例、规章,没有专门法律的情况,无形中加大了中国期货市场在海外投资者心中的风险。因此,国内外一直期待中国的期货和衍生品行业有一部专属的基础性法律。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为中国期货市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可以预见的是,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将会增强中国在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上的话语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研究员李正强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要提升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就需要吸引更多的海外市场参与者到中国的期货市场里面来进行交易,这样由中外双方的市场参与者来共同交易出一个以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来作为国家大宗商品的定价基准。这样的话,更加需要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保障,让海外市场参与者更有信心来参与中国市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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