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中期研究院宏观策略组
(首席策略研究员王骏、有色贵金属研究员史家亮)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8、NI2210、NI2211、NI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一、伦敦市场多次发公告修正不合理价格
3月7日至3月10日凌晨国内外有色金属市场行情出现剧烈波动,特别是LME镍、LME锡、LME铝、LME锌等海外有色金属品种出现史上难见的极端行情。3月8日LME在伦敦时间宣布为LME镍的所有直接合约设定10%左右的涨跌幅限制,并将在所有执行交易场所为镍的所有直接合约设定10%左右的涨跌幅限制,在交易恢复当天,涨跌幅以3月7日收盘价为基准。恢复镍交易的日期将在英国时间3月10日下午2点(北京时间22点)之前通知市场。此外,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3月9日表示,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应保持镍交易关闭,直到能够保证价格稳定;该行业组织在一份声明中称,LME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应采取必要行动,“解决镍价的大规模人为波动”。
但是现阶段,LME镍市场由于停牌状态,整体风险没有解除,LME镍开市后将会面临较大的波动,短时间难以完全回归理性的正常化市场交易。
二、国内快速反应市场情绪逐渐回归
上海期货交易所在3月9日下午收盘后,按照相关品种期货交易规则对镍合约采取限制措施,决定暂停镍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一天。10日夜盘开始,部分仍在交易的镍期货远月合约出现大幅下跌,并收报跌停。同时其他有色金属期货品种也出现大幅下跌走势。我们认为,在外盘暂停交易、缺乏价格信号的背景下,国内远月合约的走势已表现出投资者对前期过热情绪的自我修复。
3月10日,上期所发布公告,对暂停一日的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恢复交易,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为19%和17%。从市场情绪来看,空方心态更强,但由于俄乌谈判迟迟未能达成一致,行情不确定性犹存。
三、市场参与主体勿盲目跟风应理性投资
我们认为,纠正严重偏离商品价值的极端非理性市场行为不是线性一步到位,大宗商品市场的震荡本身就是正常现象。尤其在目前海外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出现暂停交易的背景下,国内期货市场投资者在寻找自己的交易逻辑,震荡幅度可能会较常规情况偏大,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
我国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正常监管措施进行纠偏让市场逐渐回归常态化和供需基本面,因此,我们呼吁我国期货市场健康、稳健、持续的发展更需要市场主体理性、冷静,判断各种可能和风险,避免盲目交易。
无论是曾经的负油价极端行情,还是现阶段的镍非理性上涨行情,均有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受到非正常的波动冲击。从这些极端行情的演化和应对措施来看,我们认为,市场参与主体需理性分析国际宏观局势和政策、国内外供需差异及交易规则差异,不能盲目跟风操作,需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投资和套保。企业在参与套期保值时,需选择合适的交易市场及交易标的,根据生产及销售情况,合理评估风险敞口,避免超量操作及极端情况下应对不足,分散交易以避免头寸集中的暴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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