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乐)日前,郑商所发布关于开展甲醇互换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甲醇商品互换业务撮合商名单。公告称,郑商所将于今日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简称场外平台)正式开展甲醇互换业务交易。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郑商所推出的首个商品互换合约是以甲醇江苏现货价格为标的,交收结算价格的确定基于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布的甲醇现货估价江苏出罐价格。根据化工市场场外交易惯例,郑商所引入了撮合商制度,并确定了上海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场外平台甲醇商品互换业务撮合商。郑商所暂免收取互换业务手续费。
本文链接地址是https://www.qihuo88.net/qhzx/3832.html,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