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的通
【导读】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商储无忧”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商函〔2023〕696号各会员单位,承储企业:为助力化肥承储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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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23〕696号各会员单位,承储企业:为助力化肥承储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做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服务化肥市场保供稳价大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将2023-2024年度“商储无忧”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概述支持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利用尿素期货开展套期保值工作,以市场化手段化解储备商品贬值的风险。按照有关规定以手续费减收优惠的形式,支持承储企业参与套期保值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差额费用及相关手续费。差额费用包括在交割区域内注册期货实物仓单额外产生的仓储费、出入库费用、检验费等。相关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以及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货转现货手续费等。试点期限:2023年10月1日-2024年5月31日试点品种:尿素试点对象: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全国各省(区、市)承担国家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的企业二、备案方式及流程为进一步惠及更多承储企业、切实便利企业参与、提升企业利用尿素期货进行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023-2024年度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备案制,备案具体要求如下。(一)备案主体备案主体为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氮磷及复合肥承储企业和相关期货公司。备案材料由1家承储企业和1家期货公司共同填写,并由期货公司负责提交。(二)备案流程申请“商储无忧”试点备案的企业,应当遵照以下流程完成备案工作。备案受理期限:9月15日-9月25日备案形式:申请备案企业及期货公司应在备案受理期限内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应确保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符合备案要求。备案审核:郑商所自收到纸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备案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至备案申请联系人。三、备案条件1.承储企业须具备2023-2024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中氮磷及复合肥储备资格,承储企业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联合中标企业须提供合作方同意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材料);2.承储企业须在2023年10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