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期货资讯 2023-06-03 09:06

【导读】关于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相关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个别资产管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相关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个别资产管理产品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责任等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第四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资管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资管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3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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