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大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整改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暨能耗双控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关于在山西开着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改革任务、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十四五”能源领域规划。
(二)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加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到2025年,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任务,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达到省政府工作要求。
(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山西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要求,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化解过剩产能,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替代,全面摸清焦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行业煤耗情况,做好节能减煤,削减非电用煤,减少煤炭消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科学制定规划。成立阳泉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书记、市长任双组长,成员单位30家。分年度制定能源革命行动计划,2021年《行动计划》提出年度42项工作任务和15项重点项目;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十一方面51项任务和20项重大项目;2023年《行动计划》提出十方面45项任务和36项重大项目。编印94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简报。印发《阳泉市“十四五”一综合能源发展规划》。
(二)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2021年建立可再生能源滚动项目库,逐年优选上报风电、光伏项目,2021年—2023年共列入全省新能源建设计划33个项目、总规模252.85万千瓦。目前已建成平定中能建10万千瓦风电等5个新能源项目,规模50万千瓦,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021年—2023年省政府未给阳泉市下达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任务。
(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做好能源保供的前提下,大力削减非电用煤,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两家焦化企业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10月关停退出。2020年—2022年,阳泉市煤炭消费量分别为10888147.19吨、12196583.48吨、13432069.78吨,其中非煤电煤炭消费量分别为2612513.19吨、1680475.48吨、1289922.68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1日,共10天)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马锐
固定电话:0353-2028880
电子邮箱:yqjcb111@163.com
2024年7月2日
阳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阳泉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由于山西省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晋城等城市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远低于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应有作用,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推动建设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铁路运输专运线。积极推动华阳一矿货场改造、西上庄铁路专用线、盂县东铁路专用线的前期工作。
(二)加强清洁运输改造。对相邻企业之间的短距离物流转运采用管状皮带输送方式,减少大宗货物的路面运输。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印发《关于成立阳泉市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一领导全市铁路规划建设工作。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2—2023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阳泉市共有3个项目列入其中,分别是华阳一矿(原阳煤一矿)、西上庄铁路专用线、盂县东物流项目(含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铁路运输专运线)。2023年10月,印发《阳泉市加强公路煤炭运输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结合阳泉市实际情况及部门职能,形成三方面16项工作任务。同时出台《阳泉市加强公路煤炭运输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方案》《阳泉市加强公路煤炭运输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分工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部门任务分工,强化协同联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清洁运输改造。阳泉市积极推进清洁运输改造,目前,程庄矿选煤厂建成8.4公里管状带式输送机,进行全封闭运输,日处理能力16800吨,年运输能力可达550万吨,大大降低汽车外运煤炭的成本,极大地减少了粉尘对当地环境的污染。阳泉150万吨以上煤矿共8座,其中5座建立铁路专用线。2021年—2023年阳泉市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分别81%、80%、82%。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1日,共10天)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马锐
固定电话:0353-2028880
电子邮箱:yqjcb111@163.com
2024年7月2日
阳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阳泉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8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全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约为14亿吨左右,其中煤矸石9.2亿吨。工业固体废物乱堆乱弃问题多见,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措施
(一)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按照《山西省“十四五”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吸收各地形成的先进经验,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二)按照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推进煤矸石返井、充填。
(三)推进固废堆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以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分区域、流域、行业推进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对暂时不利用的大宗工业固废实现可再开发利用、无害化处置。
(四)整治工业固废乱堆乱弃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加强在用堆场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阳泉市于2021年底成功列入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印发了《阳泉市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办法(试行)》,《关于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领域与支持措施,为阳泉市工业固废利用奠定政策基础。市政府与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开展合作,落地了山西德义节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硅酸铝纤维及制品项目”。推进山西大地海科电厂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等4个重点固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引领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蓬勃发展。
(二)按照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推进煤矸石返井、充填。根据地质条件,在卫东煤矿6113、6107综采工作面开展矸石返井试点,目前已经完成工作面回采和矸石返井效果的第三方评估工作。西上庄煤矿井下矸石智能分选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列入省级试点示范工程,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推进固废堆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治理。阳泉市共排查出148座煤矸石排矸场,总面积16160亩,已全部完成治理,并建立了治理台账。为巩固矸石山生态恢复治理成效,印发《关于提高矸石山生态恢复治理成效的通知》。阳泉市和山西宏鼎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团队在华阳二矿矸石山自燃区域,规划设计1.2万平方米开展“温度控制法”试点治理工作,对二矿下达生态修复计划,安装温控装置421根,监测装置14套。
(四)整治工业固废乱堆乱弃问题。2022年2月印发《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工业固废乱堆乱弃问题依法查处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每月上报排查情况,明确整治目标,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办理工业固废案件10件,罚款205.6万元。2023年办理工业固废案件3件,罚款70.2万元。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1日,共10天)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马锐
固定电话:0353-2028880
电子邮箱:yqjcb111@163.com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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