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据厦门市地方金融局官方披露《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布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名单的公告》,其中包含4家交易场所,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公布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典当管理办法》《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我局梳理、排查和确认,现向社会公布截至2024年3月份我市纳入正常经营类的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名单。
特此公告。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8.厦门市交易场所(法人机构)监管名单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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