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期货立法坚持国

期货资讯 2022-09-11 08:34

【导读】期货日报 记者 韩乐 吕双梅 9月6日,2022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于线上举行。在当日下午的“期货法治建设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就“期货立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特色”主题演讲时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立法,不仅是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高质量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也是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的最佳结合,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

期货日报记者韩乐吕双梅

9月6日,2022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于线上举行。在当日下午的“期货法治建设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就“期货立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特色”主题演讲时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立法,不仅是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高质量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也是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的最佳结合,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立法追求,明确了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叶林表示,我国在探索期货市场发展道路过程中,始终坚持国际化与本地化相结合的思想,在不断总结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经验、不断借鉴期货市场发展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中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

在期货和衍生品法起草过程中,立法机关一方面通过科研立项、专题研究等方式,不断总结境外期货立法的经验,并仔细对比境内外期货市场的异同,借鉴境外期货市场的良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始终关注我国国情,强调立足于本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实际,而不是照搬国外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总结并发展了诸多新制度。

在叶林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搭建了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基本规则。需要看到的是,国外场外衍生品交易规模远大于场内交易规模。对于这种交易模式,国际上长期采用自律监管的模式。“ISDA在服务场外衍生品发展中,设计了衍生品交易主协议、附件和履约保障规则,并在全球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叶林表示,立法机关在起草期货和衍生品法过程中,高度重视这些已达成的国际共识,努力将其纳入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并根据我国场外衍生品的立法实践,作出了合理调整,将单一协议原则、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下来,夯实了场外衍生交易规则的法律基础。

“国外场外衍生品交易最初采用自律监管模式,目前正在向加强监管方向发展,但监管方式和强度需要与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相呼应,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叶林介绍,为反映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发展需求,国内立法机关仅就其中的主要规则要点作出规定,明确了若干基本规则的地位,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未来将持续完善具体规则。

叶林表示,在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实施中,将继续关注国际经验,持续总结中国实践,不断推进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国际化,高水平落实“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丰富中国方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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